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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生落戶上海-留學生落戶-留學人員及其家屬來滬工作

欄目:留學生落戶資訊 人氣:0發(fā)表時間:2018-0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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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學生/應屆生/非婚子女 落戶上海咨詢

落戶上海咨詢二維碼  



  一、適用范圍

本指南適用于留學(Study abroad)人員及其家屬來滬工作辦理戶口的審批。


  二、事項名稱和代碼

留學人員及其家屬來滬工作辦理戶口審批。


  三、辦理依據(jù)(yī jù)

公安部、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關于規(guī)范留學回國人員落戶工作有關政策的通知》,市委、市政府關于深化人才工作體制機制改革的有關要求以及相關規(guī)定,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印發(fā)《留學回國人員申辦上海常住戶口實施細則》的通知。


  四、辦理機構

辦理機構名稱及權限

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負責管理審核;上海市人才服務中心負責受理。

審批內容

具有本科及以上學歷,在上海工作或創(chuàng)業(yè)的留學回國人員,其本人、隨歸的配偶、子女或國內隨調、隨遷的配偶及其16周歲以下或在普通中學就讀的子女申請辦理上海戶口,由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進行審核,審核通過的,準予辦理戶口。

法律效力

經(jīng)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審批同意后,由公安部門辦理戶口遷移手續(xù)。

審批對象

用人單位,自然人。


  五、審批條件

準予批準的條件

1.申請單位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申請單位為在本市行政區(qū)域內注冊登記的具有用人自主權的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民辦非公司單位、合伙制事務所以及符合本市產業(yè)發(fā)展方向、注冊資金在100萬元人民幣及以上、信譽良好,并在本市依法納稅、按規(guī)定參加社會保險的各類企業(yè)。

2.留學(Study abroad)回國人員應具備的基本條件

來滬工作的留學(Study abroad)回國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之一

在國外獲得博士研究生(Postgraduate)學歷學位。

在國內“211”高校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或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并在國外高校獲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在國內非“211”高校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或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并在國外世界排名(Ranking)前500名高校獲得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或在國外高校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和碩士研究生學歷學位。

在國外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獲得本科學歷、學士學位(累計在國外學習時間須滿1年以上;中外合作辦學、聯(lián)合培養(yǎng)等性質畢業(yè)生應同時獲得國內和國外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不含大專起點本科和HND等形式)。

在國內獲得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或取得副高級及以上專業(yè)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赴國外進修、做訪問學者滿1年以上。

同時,符合上述四項條件的人員最近連續(xù)6個月在同一單位(unit)社會保險繳費基數(shù)不應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職工社會平均工資,個稅繳納情況應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shù)合理對應。上海戶口即戶籍,戶口是由公安機關戶政管理機構制作,用以記載和留存住戶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書。戶口是住戶和人口的總稱,計家為戶,計人為口。

其他不符合第、項條件,在國外高校獲得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人員累計在國外學習時間須滿1年以上;中外合作辦學、聯(lián)合培養(yǎng)等性質畢業(yè)生應同時獲得國內和國外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不含大專起點本科和HND等形式),同時最近連續(xù)12個月在同一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shù)達到上一年度本市職工社會平均工資1.5倍,個稅繳納情況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shù)合理對應的人員。上海留學生落戶但由于各地的政策不盡相同,購置新房未必就能夠在新房所在地落戶。因此,你應該在咨詢新購房所在地公安機關可以辦理落戶的明確承諾后,依據(jù)購房合同及產權證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的規(guī)定。

來滬創(chuàng)業(yè)的留學回國人員應符合下列條件

在國外高校獲得本科、學士及以上學歷學位或符合第4項條件,來本市創(chuàng)辦企業(yè)的留學(Study abroad)回國人員,本人擔任企業(yè)法定代表人且為第一大股東,個人股份(gǔ fèn)一般不低于30%),同時最近連續(xù)6個月在同一單位社會保險繳費基數(shù)不低于上一年度本市職工社會平均工資,個稅繳納情況與社會保險繳費基數(shù)合理對應。

世界排名前500名高校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參考英國泰晤士報高等教育副刊、美國新聞與世界報道、QS世界大學排名、上海交通大學2017年發(fā)布的學校名單確認后予以公布。上海留學生落戶但由于各地的政策不盡相同,購置新房未必就能夠在新房所在地落戶。因此,你應該在咨詢新購房所在地公安機關可以辦理落戶的明確承諾后,依據(jù)購房合同及產權證書,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的規(guī)定。上述名單待每年新的世界排名公布后對新增的院校名單予以追加,12月31日前在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wǎng)站www.21cnhr.gov.cn和www.shafea.gov.cn予以公布。同時,留學人員在國外院校獲得的學歷學位應屬于教育部認可的范圍(fàn wéi)。

留學人員回國后應直接來上海工作,累計待業(yè)時間不超過2年;與申請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有效期在1年以上,且自申請之日起有效期在6個月以上;留學回國人員年齡須距法定退休年齡5年以上。

派遣人員不屬于留學回國人員申辦上海常住戶口范圍。

3、隨遷/隨歸家屬條件

符合落戶條件的留學(Study abroad)回國人員,其配偶和16周歲以下或16周歲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讀的子女屬隨遷范圍。

回國后結婚的配偶按照本市投靠類政策辦理。

申請人配偶需隨遷的,應在申請人提出申請時一并提出;配偶暫未回國的,可在回國后申請補辦落戶手續(xù)。

申請人子女需隨遷的,如子女在國內出生,須在父原戶籍地辦理出生登記(registration)后一并提出;申請人在上海落戶后再提出補辦隨遷的,按照本市投靠類政策辦理。如子女在國外出生,應在申請人提出申請時一并提出;暫未回國的,可在回國后申請補辦落戶手續(xù)。

不予批準的情形

申請單位或留學(Study abroad)回國人員不符合上述條件,或者不能提供足以證明(zhèng míng)上述條件的書面申請材料(Material)。


  六、審批數(shù)量

按照本市有關規(guī)定(guī dìng)執(zhí)行。

七、申請材料

形式標準

除特別注明外,申請材料(Material)應當以紙質書面形式提供原件及復印件。留學生落戶上海戶口遷移需要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qū),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注銷戶口。打印及復印的材料,應當使用A4紙。所提供材料中,除漢語外,其它語種需提供翻譯件,并需到具有資質的的翻譯機構翻譯。

行政審批申請材料目錄

除特殊說明外,所有申請材料均核對原件,留復印件
序號
提交材料名稱
原件/復印件
份數(shù)
紙質/電子報件
備注
用人單位須提交的材料 1 單位介紹信 原件 1份 紙質 2 經(jīng)辦人員有效身份證件 復印件 1份 紙質 3 用人單位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請示公函 原件 1份 紙質 須加蓋單位公章 4 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或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申請單位為非法人分支機構的,提供分支機構的營業(yè)執(zhí)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同時提供上級法人的上述相關證件和上級法人的授權書 復印件 1份 紙質 須加蓋單位公章;證件剩余有效期6個月以上 5 《留學(Study abroad)回國人員申辦上海常住戶口申請表》 原件 1份 紙質 附一張2寸證件照 6 申請單位與留學回國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 復印件 1份 紙質 來本市創(chuàng)辦企業(yè)的留學回國人員,應與其創(chuàng)辦的企業(yè)簽訂勞動合同,并提交以下材料 1 企業(yè)驗資證明 復印件 1份 紙質 2 企業(yè)最近連續(xù)6個月繳納增值稅或企業(yè)所得稅稅單 原件 1份 紙質 3 企業(yè)最近連續(xù)6個月為員工繳納社會保險憑證 原件 1份 紙質 留學回國人員須提交的材料 1 教育(Education)部出具的《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復印件 1份 紙質 2 國外畢業(yè)證書、成績單;屬于進修人員的提供國外進修證明、《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和國內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證書或副高級及以上職稱證書 復印件 1份 紙質 3 出國留學前國內獲得的相應的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出國前系在職人員的,提供原工作單位同意調出或已離職證明;在國外有工作經(jīng)歷的,提供工作單位勞動合同、稅單或機構負責人簽字的工作證明 復印件 1份 紙質 4 護照、簽證及所有出入境記錄、居民戶口簿和身份證 復印件 1份 紙質 出國前為農業(yè)戶口的須在原籍辦理“農轉非”后申請;留學期間戶籍已注銷(logout)的須附90天內有效的戶籍注銷證明 5 在滬落戶地址證明 復印件 1份 紙質 落戶地址為個人購買的產權房的,提供房產證;落戶地址為配偶或直系親屬家庭地址的,提供配偶或直系親屬的房產證、居民戶口簿和產權人共同簽署的同意落戶的書面證明;落戶地址為集體戶口的,提供相應的集體戶口簿復印件或戶籍證明以及單位同意落戶的書面證明 6 婚姻狀況證明 復印件 1份 紙質 已婚的,提供結婚證書;離異的,提供離婚證、離婚協(xié)議書或法院調解書、判決書。持國外結婚證明的,另須提供具有資質的翻譯機構的翻譯件 7 子女出生證明及合法生育的證明 復印件 1份 紙質 在國外出生的,另須提供具有資質的翻譯機構的翻譯件 8 在滬檔案接收單位出具的同意接收證明 復印件 1份 紙質 如檔案已在滬,提供檔案保管單位出具的保管證明 9 在本市正常繳納社會保險和個人所得稅(personal)的證明 原件 1份 紙質 社保繳費基數(shù)和期限由社保系統(tǒng)(system)提供;未正常繳納社會保險而補繳的、繳費單位與簽訂勞動合同單位不一致的、社保繳費基數(shù)與個人所得稅繳納情況(Condition)不能合理對應的不予認可;黨政機關、事業(yè)單位新錄用人員暫無法提供上述證明的,須提供正式錄用或編制內聘用相關證明);回國后未就業(yè)時間超過半年的須附勞動用工手冊或檔案保管單位出具的未就業(yè)證明 10 其它必要的證明材料 家屬隨遷須提交的材料 1 《留學回國人員配偶申辦上海常住戶口申請表》 原件 1份 紙質 附一張2寸證件照,子女免表 2 配偶和子女戶口簿、身份證、在滬落戶地址證明、配偶國內最高學歷學位證書、子女出生證明 復印件 1份 紙質 配偶為留學回國人員的,提供《國外學歷學位認證書》、護照、簽證及所有出入境記錄;子女在國外出生的,提供國外出生證明和具有資質的翻譯機構的翻譯件、中國護照及簽證、出入境記錄; 16周歲以上、在普通高中就讀的子女需隨遷的,提供學籍證明 3 配偶在本市有工作單位的,提供勞動合同、單位營業(yè)執(zhí)照和組織機構代碼證;原來在外省市有工作單位的,提供原單位同意調出或已離職證明 復印件 1份 紙質 4 放棄隨遷的,提供居民戶口簿和身份證及書面放棄隨遷承諾書 原件 1份 紙質 5 其它必要的證明材料
注對相關申請材料,審批機關可以根據(jù)實際需要,要求申請人出示原件進行核驗。

申請文書名稱


  1. 關于為留學(Study abroad)回國人員XXX申請辦理上海常住戶口的函

2.《留學回國人員申辦上海常住戶口申請表》


  八、審批期限

受理期限5個工作日。

辦理期限40個工作日。


  九、審批證件

無。


  十、收費依據(jù)及標準

無。


  一、申請人權利和義務

申請人依法享有以下權利

1.提出申請的權利;

2.了解審批辦理進度情況和審批結果的權利。

申請人依法履行以下義務

1.證明申請人本人符合審批條件的義務;

2.如實提供申請材料(Material)的義務,并須對申請材料的真實性負責;

3.配合審批機關開展實地勘察、專家評審等工作的義務。


  二、申請接收

接收方式

1.窗口接收

接收部門名稱上海市人才服務中心;

接收梅園路77號四樓。

2.網(wǎng)上接收

www.21cnhr.gov.cn

接收時間

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130 下午1300-1700


  三、咨詢途徑

窗口咨詢

梅園路77號四樓

電話咨詢

32511311


  四、投訴渠道

窗口投訴

江西中路209號

電話投訴

12333

網(wǎng)上投訴



電子郵件投訴



信函投訴

江西中路209號,200002


  五、辦理方式方法

新辦一般程序

1.申請單位先在www.21cnhr.gov.cn網(wǎng)上進行注冊,并填寫相關信息,然后備齊相關書面材料(Material)到受理部門進行現(xiàn)場申報。留學生落戶上?!币约暗谑龡l“公民遷移,從到達遷入地的時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內,農村在十日以內,由本人或者戶主持遷移證件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入登記,繳銷遷移證件”的規(guī)定進行。

2.受理部門對申請單位提交的申請材料進行初審。對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在5個工作日內受理,并出具書面受理通知書;對材料不齊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要求的,在5個工作日內出具書面補正通知書,一次性告知需要補正的全部材料,并約定補正的期限。逾期(yú qī)仍不能補正的,視為放棄本次申請。

3.受理部門對予以受理的材料進行整理、復核,在10個工作日內將全部申請材料報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審核。

4.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按照規(guī)定,對初審材料在10個工作日內完成審核工作。上海戶口是個法律概念,在我國已經(jīng)有兩千多年的歷史。在我國戶口管理中,把以家庭立戶,即以“具有血緣婚姻或收養(yǎng)關系”立戶的稱為家庭戶,而把以“無血緣關系而居住在一起的人員”立戶,即由業(yè)緣關系共同居住在機關、團體、學校、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內部或公共宿舍的人而立戶的稱為集體戶,家庭戶是戶口管理中最主要的形式。

5.審核通過后,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將審核通過的意見反饋受理部門,并將審核通過的落戶名單匯總至上海市公安局人口管理辦公室,市公安局人口管理辦公室將名單轉發(fā)至各區(qū)縣公安部門。審核未通過的出具書面《不予審批決定書》。

6.受理部門根據(jù)審核意見在5個工作日內完成批復、落戶確認單、調動人員情況登記表等批件制作。

7.申請單位憑相關證明(zhèng míng)領取批件后辦理戶口遷移、申報、人事檔案調動等手續(xù)。


  六、決定公開

依法依申請公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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